刑事拘留建设 刑事拘留与行政拘留的区别

经进一步工作查明4月8日上午李某某到高阳县医院陪同事看望病人期间利用手机连接医院急诊科LED屏发布了辱华言论。4月9日高阳县公安局以涉嫌寻衅滋事罪依法,2代某平。希望《刑事拘留建设》一文对您能有所帮助!

刑事拘留与行政拘留的区别

根据建造师注册管理规定第十五条,
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注册:
(一)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申请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注册的;
(三)未达到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要求的;
(四)受到刑事处罚,刑事处罚尚未执行完毕的;
(五)因执业活动受到刑事处罚,自刑事处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5年的;
(六)因前项规定以外的原因受到刑事处罚,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3年的;
(七)被吊销注册证书,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2年的;
(八)在申请注册之日前3年内担任项目经理期间,所负责项目发生过重大质量和安全事故的;
(九)申请人的聘用单位不符合注册单位要求的;
(十)年龄超过65周岁的;
(十一)法律、法规规定不予注册的其他情形。

刑事拘留和行政拘留的区别

法律主观:

不需要。被 刑事拘留 进看守所,费用依法由同级财政保障,是不用向看守所交钱的。可以向 犯罪嫌疑人 送一些日用品。有的看守所,设有小卖部,因此,也可以送一些钱,用于犯罪嫌疑人在看守所中购买一些日用品。 《 看守所条例 》第二条看守所是 羁押 依法被 逮捕 、刑事拘留的人犯的机关。被判处 有期徒刑 一年以下,或者余刑在一年以下,不便送往劳动改造场所执行的罪犯,也可以由看守所监管。

法律客观:

《拘留所条例实施办法》第十二条 拘留所的基础建设经费、修缮费、日常运行公用经费、办案(业务)经费、装备经费、被拘留人给养经费等由公安机关提请本级人民政府列入财政预算予以足额保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应当会同本级财政部门每年对被拘留人伙食费、医疗费等给养经费标准进行核定。 《拘留所条例》第十七条 拘留所应当按照规定的标准为被拘留人提供饮食,并尊重被拘留人的民族饮食习惯。

行政拘留与刑事拘留的区别

刑事拘留和行政拘留的区别:
1.适用的对象不同:刑事拘留适用于《刑事诉讼法》第61条规定的七种情形之一的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行政拘留适用于违反治安管理,尚未达到犯罪程度的行为人;
2.性质不同:刑事拘留是刑事诉讼中的一种强制措施;行政拘留属于治安行政处罚。
刑事拘留的条件有哪些
刑事拘留是公安机关在紧急情况下,对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采取的依法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性措施,其目的是为了及时地抓获现行犯罪分子和重大嫌疑分子,及时取得罪证,查明案情,防止新的危害发生,保证侦查工作顺利进行。根据本条规定,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公安机关可以对其先行拘留:
(1)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及时被发觉的,其中“预备犯罪”是指为了实行犯罪,事先准备工具,创造犯罪条件;
(2)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3)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4)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5)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6)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7.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的。其中第七项将原来收容审查对象中“有流窜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纳入拘留,主要是考虑到收容审查取消后,公安机关与犯罪作斗争的实际需要。
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刑事拘留属于刑事处罚吗

根据2022年建设部颁布的《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 规定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注册:

第十五条 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注册: 

(一)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申请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注册的;

(三)未达到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要求的; 

(四)受到刑事处罚,刑事处罚尚未执行完毕的; 

(五)因执业活动受到刑事处罚,自刑事处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5年的; 

(六)因前项规定以外的原因受到刑事处罚,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3年的; 

(七)被吊销注册证书,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2年的; 

(八)在申请注册之日前3年内担任项目经理期间,所负责项目发生过重大质量和安全事故的; 

(九)申请人的聘用单位不符合注册单位要求的;

(十)年龄超过65周岁的; 

(十一)法律、法规规定不予注册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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